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之衝突以新制度經濟學解析職業舞團與學生舞團之衝突

地政碩二  林伯勳  88257001

 

最近網路上發生一連串的有關街舞的抗爭,起因是交大的熱舞社舉辦『寒舞營』,而請來的『專業老師』卻缺席,學生說老師態度不良,而且作為一間公司,專業態度最重要等原因;而專業老師所屬的『舞蹈經紀公司』,則認為公司制度有其一貫的態度,加上制度化後的種種原因,而產生誤會,況且,缺席的責任不在舞蹈經紀公司。

這一系列的爭執,除了基本的原因與對象之外,尚可以看到其他有趣的現象。第一點是參與對象的問題,原本這只是交大與舞蹈公司間的衝突,但是後來卻因為種種原因而聚集成一種『共同反對舞蹈經紀公司的社群』,為什麼?第二點則是一些支持舞蹈經紀公司的群眾也組成社群,原因?與反對者組織間的互動又是如何?第三點,則是關於組織(社群)與制度間的問題,除了組織間的衝突之外,以制度經濟學的觀點視之,引含在組織背後的是關於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間的抗衡,在這一連串的爭辯過程中,制度又扮演了怎樣的角色?組織間的抗爭和制度有怎樣的關係?

本文的一項重點在於以經濟觀點區別「制度」與「組織」,關於這點,必須引用R. Coase關於廠商的理論,基本上組織的形成和交易成本有極大的關係,正因為節省交易成本的緣故,廠商(組織)才得以存在。但本文的重點並非組織或制度是否能節省交易成本(雖然這也是過程中必須要證明的),因為這已經由寇斯定理證明,而是組織和制度的交互影響如何?

 

一、                非正式制度

1.      非正式制度之形成

 非正式制度,在制度經濟學裡,指的是從交易成本觀點接入而定義的關係,『從最原始到最先進的所有社會中,人類都加諸自己限制以確立其與他人關係之結構(劉瑞華,1994)。』非正式制度存在之目的以經濟的觀點視之,即能減少交易成本。『這些不是有意制定的規則,而每個人都為自己的利益而遵守之。』

如果將非正式制度限縮在組織內運用,非正式制度化組織的結構相對於正式制度化之組織而言並沒有固定的契約來拘束組織內成員的行為;也沒有組織內的強制力(暴力潛能),這就是本文要說明的非正式制度化組織,一種因為非正式制度而形成組織。

而本文談的組織,在某個程度上正因為這種非正式制度使然,稱之為組織似乎容易混淆焦點,因而本文認為這種組織,可以用另外一個名詞替代---社群(community),共同體的意思,利用『非正式制度』要件所形成而具有共同信念或者利益的群體。本文並不打算強調社群的意義,只是引用部分社群的概念,將非正式制度化組織與正式制度化組織區隔。

既然強調這種社群是因為非正式制度要件所形成的,那所謂非正式制度要件到底為何?

a.       文化:『短期裡,文化界定個人處理和利用訊息的方式,因而影響非正式限制的形成。習俗是文化,規範也是(劉瑞華,1994)。』因此文化是一種概稱,非正式社群形成必基於共同文化,也許是習慣;也許是默契;也可能是規範,但都是非正式的。

North的理論強調文化所帶來的『路經相依』特性,本文引用路經相依的意義,是強調路徑相依過程也會產生在組織的轉換間。簡單說,正式制度化組織的革新,和非正式社群因為文化等因素而使然的不變,存有互依的關係,正式制度化組織之所以會革新,之所以會有革新後的面貌,取決於和非正式社群間的互動關係

以下這一段關於hip hop的描述,應當是所有街舞者共同的文化:『hip hop應該是先指一種音樂的beat...然後才有所謂的舞曲或舞蹈才是。配合這種音樂而發展出的舞步,配合這種舞蹈而又有所謂hip hop穿著....等。因此應該不能說它是一種"舞蹈"..而是一種"音樂"似乎比較好一點,而多元化到現在形成了所謂的hip hop lifestyle或者hip hop文化...,所以就算你說它是一種舞蹈或裝扮也沒啥大錯啦!(01/01/15,貓空行館                                                                        

b.      意識型態:當我們為日常生活作抉擇時,完全是依據『常識』的話,這種常識就是『系統化』的知識,即是本文所談的『意識型態』。『意識型態是使個人和團體的行為方式理性化的思維力量(劉瑞華,1995)。』談到意識型態,最早提出這種觀點應當是馬克思,他認為『職業專門化和勞動分工也導致了不同的經驗,以及對於現實的不同乃至對立的看法(劉瑞華,1995)。』但制度經濟派不認為意識型態應該以階級為最小的區分單位,即便是馬克思主義者,也會因為流派不同,而產生對於階級意識不同的見解,所以階級內的意識型態並非單一的。

North提出關於意識型態的意見,應該分三個層次來談:

(1)    意識型帶是種經濟化的辦法,人們透過他而與他們的環境妥協,並且建立一種『世界觀』以簡化決策過程。

(2)    意識型態不可避免的與個人在認知世界的公正性上所持的道德、倫理判斷相互交織在一起。

(3)    當人們的經驗與意識型態不相符時,他們就會改變其意識型態觀點(劉瑞華,1995)。

意識型態並非完全階級的,而是無所不在的。所以非正式社群的共同意識型態,應當是關鍵要素之一。

c.       信任:『信任,是在一個社團之中,成員對彼此常態、誠實、合作行為的期待,基礎是社團成員共同擁有的規範,以及個體隸屬與那個社團的角色(李宛蓉 譯,1998)。』這其實和上述文化、意識型態為一體多面的。Fukuyama主張的信任,早已由文化所決定,因此不同的文化會產生不同的自發性社團。如果將街舞文化依制度分為兩種,正式制度化與非正式制度化的,產生的信任基礎自然不同,自發性社團也不一樣,非正式社群便由此而來。

之所以引用Fukuyama的信任體論,而不把其歸為文化或意識型態之一,除了學派的本體論不同之外,非正式社群中,信任的基礎若為文化,相較於正式社群,信任的目的為何?有趣的是網路上並沒有人提出相關的意見,只是基於相同意識型態或抽象文化而形成社群,對於未來想像則極度缺乏,而這點,牽涉到相當重要的「結構緊密問題」。

信任的目的以馬克思的觀點視之,只要使人們確信其現存的位置的確是不公的,若積極參與改造,則未來的烏托邦指日可待。非正式社群的共同未來,似乎印證了馬克思所提出的烏托邦式抽象想像,信任彼此合作的結果可以創造出共同的烏托邦,既清楚,又模糊!

d.      習慣:Fukuyama以豐田汽車等為例,說明『這些團體都是屬於文化社團,不是根據明顯的法規、律令來制約形成,而是經由一套團體中每個成員內化的倫理習慣,和相互約束的道德義務來凝聚而成(李宛蓉 譯,1998)。』習慣之所以為非正式制度之要素,如果以North的概念視之,先吸收知識,然後轉化為意識型態,由共同意識型態組成習慣,進而產生道德規範等非正式制度。所以習慣,不論是意識型態或行為上的,肯定都是非正式制度的先行要素。

 

2.      非正式組社群形成之因---以街舞為例

組織和制度之間既然存有相當的交互關係,何種組織會出現與他們如何演變,根本上都受到制度架構的影響;同時組織型態與其變化也會反過來影像制度的演變。因此探討非正式制度與非正式社群的關係時,必須要更具體化一些要素,從要素中視出交互影響的軌跡。

 

a.       單純對舞蹈不滿:

本文的研究個案在於街舞的組織與社群,所以街舞這項元素必然會放大,因為這畢竟是引發整個爭辯與社群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抄別人的舞是很無聊的事;拿抄來的舞去表演是很遜的事;抄別人的solo是浪費時間的事;抄別人solo拿來當自己solo表演是白爛;至於抄舞又抄solo當作自己表演卻抄的爛被抓包又死不承認的職業舞者...!工作室關一關回中正練基本動作吧...(01/02/06,交大機械 BBS 站)』這篇是整個事件的開端,起因只是單純對於所謂專業舞蹈公司舞蹈內容的不滿!往後,卻也解此引發出其他人對正式化制度的不滿,形成所謂的非正式社群。

『哎~說到ds真的有點不爽!有時候去到ds時才知道"今天不用上課"老師們有表演,so...就只好再搭公車回家了!很鳥吧?更誇張的是:二月份的mtv教學竟然是跳cappucino~喂!你擺明騙錢啊~?那是去年六月的課程耶(01/02/10,大同高中 (戀戀榕城)!!!』

『既然你們不講"freestyle"講"專業",你們的表演 solo 教學中卻一再讓人見到錄影帶中的東西,我絕對相信你們一定有能靠自己就比帶子還屌的實力,而不是罵不抄帶子的人自命清高、自以為是,那到底誰比較有資格專業舞者?抄帶子抄的快又好的人嗎?為什麼不多花時間專注在"舞"的本身呢!你們是專業舞者ㄚ(01/02/11,交大機械 BBS 站)!!!』

 

b.      對商業化的反感:

商業化是舞團制度化下的必然結果,簡單說,對資本主義化、商業化的抽象反感,就是正式與非正式制度衝突的來源之一!

『不然大家互挖牆角互講私底下難廳的事 ds可能講不完(01/02/12,交大機械 BBS 站)』

i'm the one you don't know

but i'm so hiphop in the tal

talk to talk and blow for blow

被幹誥記得要改過

不然日子會很難受

教舞應該不需要有道德責任

可是盜亦有道你得承認

台灣舞蹈教室差不多在強劫

老師半路出家還是有人學

因為這是"流行"

就像小學會有很多人學鋼琴、學電子琴

父母高興卻會幹誥"有夠貴"

"小孩怎麼學也學不會"

"是我們笨還是太愚昧?"

"把小孩搞得覺都不睡"

"聽他談琴好像`看到鬼!"

看到鬼12 看到鬼

hiphop hooray都已經變成shit

看到鬼12 看到鬼

小朋友通通啥都不會

現在台灣hiphop跳舞就是醬

hiphop hooray都已經變成shit

看到鬼12 看到鬼

小朋友通通啥都不會

現在台灣hiphop跳舞就是醬

小朋友跳得東西都一樣

因為老師抄的錄影帶都差不多

加上學生又都照單全收,

自然跳的就一點感覺都沒有~~~(01/02/13,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第一篇對於商業運作邏輯的必然性不滿,尤其是以強大資本壟斷街舞的商機和挖角。第二首hiphop風味的MC[1],則充分透露一般街舞者對於商業化的不滿,很有趣,也很寫實。充滿對於商業化後街舞內容的感嘆與擔憂。

 

c.       對正式組織運作的不滿:

關於對立的意識型態,正式組織並沒有達到非正式社群要求的目標,也沒有達到組織宗旨的話,就很容易形成對立的意識型態!

『在中正請老師大多一小時一千吧!如果距離較遠的話就會而外加車馬費,營隊的話通常會教比較久,不過帶營隊的老師也並不是都真的教滿三小時,因為其中還有學員分組表演啦、老師solo啦,如果老師又遲到一下那可能真正學到的只有一點點吧(01/02/11,交大機械 BBS 站)!』

『有學校的學弟報名DS的專攻班,按照時間去上課卻因為老師沒來而被放鳥,而甚至有學妹想學JAZZ也被放鳥過,連錢都沒有退,真是智慧型犯罪!還有社團要請老師交營隊,之前好久前就聯絡到了,卻在臨要來前兩三天就突然說不能來,也沒有找人來代課,這也是很不敬業,開工作室[2]就應該要對顧客負責(01/02/10,貓空行館)!

既然正式組織的收費比一般未正式制度化舞者高,勢力也比一般舞者大,所以被賦予的期望自然較大,尤其是收費與服務不成正比時,衝突就出現了!非正式社群正式因個別的不滿而聚集而成。

 

d.      對正式化制度的不滿:

除了對於正式組織的運作不滿之外,整個正式化制度所帶來可能的弊病也是非正式社群所共同的意識型態,信任的基礎。

『該是好好整頓你們公司制度的時候了既然你們不講"舞團"講"公司",就要有完善的制度?否則只會讓人覺得你們比你們瞧不起的"中正小鬼"多的只是間工作室罷了!處理事務的方式還是跟舞團差不多,而不像有制度的公司。既然你們不講"HIPHOP"講"商業",那顧客至上更是最基本的要求,連這都不懂,是在做生意還是在搶錢?(01/02/11,交大機械 BBS 站)』

既然談正式制度與收益,正式制度就必須要和收益對等,和c點相同的,正式制度若未達到出錢者相對的利益,正式制度就會被否定!而這種否定可以和e點相結合而更放大效果。

 

e.       對資本主義生產制度的反抗

延續馬克思關於意識型態的見解,馬克思設定『意識』取決於一個人在生產過程中的地位,這種解釋除了是對意識型態運用的大躍進之外,更使得勞動階級關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衍生與資產階級對立的主張。拿街舞例子來看,位居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外的非正式社群,對於其位居生產制度被宰制位置相當不滿:

1000塊/Hr 的價格並不是每個教跳舞老師都喊得起的,不過, 現在大家似乎都覺得自己就是值得這個價碼,學生,反而成為屈就於這個舞蹈環境下的犧牲品。有時候太care價錢的老師, 會讓人覺得很商業化,讓人覺得跳舞是很複雜的一件事,當然請老師上課是該給學費的, 不過這其中的方寸真的要拿捏好,太膨脹自己 是會讓人有點反感的。"自己"是指教舞的老師啦!sorry! 沒講清楚教舞當然要收錢, 不過不要把學生當凱子,我的意思是指這個! keigo~~~(01/02/17,貓空行館)。

既然一般非專業舞者並非位於街舞的『投資位置』,自然就必須站在生產和消費位置,以馬克思觀點視之,一旦正式組織整合投資與生產位置,並壯大至一定規模,其他街舞者的生產位置不是被併入其中進而受到剝削;再不然就是以消費者的位置,相對於獨佔事業被剝削的更徹底!

 

f.        青少年的藉由反抗的自我再現:

現今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權力都在成年人的掌控之中,相對於跳街舞的這群年輕人來說,聲音往往被抑止或者是禁止發出,甚至邊緣化,所以年輕人利用網路掌握發聲位置,藉以扭轉自己只能是被論述的客體的現實,而重新成為發聲的主體便顯得相當重要[3]

 

3.      非正式社群的組織解析

關於非正式社群的組織架構如圖1所示:

由圖1可知,非正式社群其實是一種網路上的虛擬社群,稱之為社群,有點強化了他們的結構[4],但是本文的意義在於描述這種認同的關係,以及非正式的默契、習慣、共同意識型態、甚至規範,所以必須要強化這種虛擬組織的共同要素,進而闡明制度的影響!

非正式制度在本文中可以分成中正紀念堂的使用者,和小董(抗爭事件發起人)兩大派別。中正紀念堂是街舞者的最大集散地,因此只要是街舞者多少都和中正紀念堂有關係,而網路上將中正紀念堂的街舞者抽象化為一個非正式社群,藉以和商業化的正式組織抗衡,最簡單的例子即是中正紀念堂社群認為自己(所有中正紀念堂的街舞者)的技術比正式組織更強,這群人既清楚,卻也最模糊。反觀小董社群則是基於同意小董所提出的意見而聚集而成的社群,共同的意識型態最強烈,信任的基礎也最堅固,因此主導著整個網路上的反對言論。以上這兩種社群結合成網路上的虛擬社群,共同對抗正式組織!最終的非正式制度至此已浮現,即為『反對正式組織』,既為意念、也為反抗、更是共識,結果就是形成相同規範之行為!

 

二、正式制度之形成

相對於非正式制度與社群,正式制度嚴謹多了,研究的切入點也和非正式制度不同,因為正式制度按照North的觀點是已經由知識、意識型態、習慣等非正式步驟而漸化到正式且具有強制力的手段,是故必須由歷史的沿革談起。

 

1.組織沿革

Dance soul舞者經紀與活動創意研究公司』的前身為台北市著名的兩大舞團OZ(Offbeat Zealot)T.B.C.Taipei Breaking Crew),而1999Dance soul現下負責人Seven集合了台灣街舞史上著名的舞蹈老師與舞者,包含了歷史悠久的舞蹈團T.B.C.OZJungle等與其他有名之舞者,包含了Fish,大目,強強,Philip,小蘭(Karen),AL,紅龍,A-May, JOMO, king, Chi-Chi, Rawu, QQ, Win,龍貓,Sato ,RJ , Jacbo等,分別在各種街舞舞風像是Hip-HopNew JazzNew SchoolHouseLockinPopin Free Style各有專精,所以Dance Soul教學師資相較於其他非正式舞團,顯得強大而且風格更多樣,對正式的營利組織來說,多角化的第一步 Dance soul算是踏的很穩。

回過頭看組織正式成立之前其實早已在街舞界經營良久,Dance soul網站於19975月由創始人Seven成立,主要在提供世界各地與台灣地區之街舞資訊以及舉辦相關活動給台灣喜愛街舞以及黑人文化的朋友們,成為台灣第一個以流行舞蹈為主要提供資訊的最大入口網站(www.dancesoul.com.tw)。

1999年集合台灣的街舞精英分子與知名DJ與音樂藝術創作者,正式成立台灣規模最大『Dance soul舞者經紀與活動創意研究公司』,提供專業街舞舞者表演與街頭活動之企劃與創意,並提供街頭流行舞蹈的教授,將虛擬網路世界的Dance soul呈現在真實的生活中(www.dancesoul.com.tw

 

2.現行活動與未來期望

Dance soul以鼓勵舞蹈創作為基本精神,提供一個開放的空間與機會,讓各類喜愛街舞與舞蹈人才得以有機會展露頭角;為了將HIP-HOP的相關流行在台灣推動。Dance soul的成立宗旨為「今日的非主流,明日的主流」,所以致力不把"地下化的流行更地下化",希望這些地下化的流行能夠搬上檯面,並將街舞推行到台灣的任何一角(www.dancesoul.com.tw。主要的業務內容為:

1.                     專業街舞者現場演出:專業的舞蹈藝人接受各種活動的邀請作最精采的現場演出, 依活動內容與性質表現各種不一樣的街頭舞蹈與流行舞蹈。

2.                     肢體發展訓練與藝人培訓:與唱片公司與歌手藝人配合提供專業的流行舞蹈訓練,發片前集訓與定期訓練或是宣傳期間歌曲的編排與演唱會編舞與表演工作。

3.                     活動創意研究與舉辦:超強企劃頭腦設計出最炫的活動!!
專人小組隨時成立研究你的活動,企劃出最棒! 最不一樣!! 最具特色!! 充滿流行街頭感覺的活動!!

4.                     舞會承包製作你想辦校園舞會卻又苦無門路嗎? 你想辦校園舞會卻又怕被音響器材公司坑嗎??
DS擁有每年把街舞表演SUMMER HIGH辦成演唱會的實力! DS幫你完成大夢! 幫你辦最棒的舞會!

5.                     專業DJ現場演出:擁有台北知名的電台與舞廳PUB知名DJ群,專門攻陷你的校園舞會或是任何需要專業DJ的地方!!

6.                     舞蹈教學:本公司舞蹈老師接定期到國外接受最新資訊,提供歐美最新流行舞蹈專業教學包含hip-hop,lockin,breakin,house,new jazz,new school之各種流行舞蹈,兩間舞蹈教室加上舒適的休息環境絕對是你學舞的最佳選擇。

7.                     音樂製作剪接:專業的舞曲剪接師24小時待命,提供CD音質之舞曲剪接與製作,對象包括學校社團或各製作公司,唱片公司活動相關之音樂製作。

8.                     web site製作:提供最專業之美術人才與網站製作群,包含多媒體網站與Flash網站製作。

Dance soul希望結合新型態活動企劃研究以及對街舞舞蹈的專業與年輕人對運動的喜愛,共同開發台灣的街頭流行文化市場。(www.dancesoul.com.tw

除了自己本身業務的擴展之外,Dance soul要站穩在街舞界的一席之地,就必須要有拿得出台面的豐功偉蹟,所以1997年起每年暑假舉辦SUMMER HIGH台灣街舞文化祭,為現下台灣結合街舞的現場演出以及舞會狂歡的最大型舞展派對活動,充分展現期望勝的企圖心。每年皆湧進全台灣數千名觀眾與數百名舞者表演的結果,1999年8月更將活動擴大於南港101紅館舉辦,成為台灣第一個將地下街舞文化搬上大型舞台的大型舞展的私人街舞組織,正式站穩在街舞界的一席之地,並發揮其往後之影響力(www.dancesoul.com.tw

 

3.正式制度化組織之形成要件

綜觀正式制度形成的要件,除了非正式制度提到的之外,尚有幾項要素:

a.       共同利益:相較於非正式社群,正式制度化的公司,其產生之因以經濟觀點視之,即牟取經濟利益極大,故為了維持利益極大化的原則,較非正式社群來的更具『機動性』!公共選擇理論裡『冷漠的群眾』即是最好的對比,正式化組織可以說是一種利益團體。

b.      信任:不同的文化會產生不同的自發性社團,不同的意識型態亦是。相較於對未來極度缺乏想像的非正式社群,正式社群的信任建基於共同利益極大化之追求,特別是可見的經濟利益。是故,更符合Fukuyama所說的信任原則!

c.       契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最大的區別即是在於財產的強制力上,以舞蹈經紀公司為例,加入經紀公司必須先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以確保舞者往後能徹底執行公司政策,達到共同的利益最大!若舞者違反契約,則必須賠償,以制度經濟學觀點視之,這種財產(舞藝、教舞自由)上的限制,為正式制度化組織的首要條件!  

 

4.          正式制度化組織之解析

關於正式制度化組織的架構如圖2所示:

2 Dance Soul 舞蹈經紀公司組織與經營架構圖

Dance soul舞者經紀公司很顯然是以賺取經濟利益為基礎集合而成的,這點可以從該公司組織成員大多為其他舞團挖角而來看出,故定出強制規範以形成正式組織,相對於非正式社群是基於對抗的心理等因素進而形成共識衍生社群,Dance soul主要的共同的意識為牟取個人及公司最大利益[5],而且公司具有因契約而生之暴力潛能可以支配個人財產,所以其他組成因素相形之下就顯得不重要!

三、非正式制度與正式制度之必要性緊張關係

North提到『修改過的正式制度與仍舊不變的非正式制度之間存在著緊張的關係(劉瑞華,1994)。』本文借用緊張關係這個字眼,某個程度上是要借用North所指的路徑相依關係,因為正式化組織所產生的關於組織內的制度變遷,會深刻影響其他在市場中的參與者,拿教舞這個『生意』說,正式制度可能產生規模擴大,獨占市場的情形,事實上這種情形也正在發生。

相較於依舊不變的非正式社群來說,兩者之間存有相當大的歧異,既不願意『墮落』成為正式組織,也不願意在市場上失去競爭力,所以非正式社群會在真實的虛擬世界中採取『攻擊』的方式,並展現其意識型態,將有共同意識之相對弱勢者集合,以便在緊張關係中達到優勢!

現下的情形顯然是正式組織佔優勢,未來也會是,這點由政治學的多元論就可以得知,但是本文要強調的是這些互動結果已經不再是僅限於正式組織或者非正式社群的範疇內了!如果用T. Kuhn的『典範』(paradigm)概念說明,典範(組織、制度)間以必要性緊張關係(essential tension)的型態並存著,隨時等待下一次的典範(組織、制度)移轉。正式與非正式制度、組織間的關係正是如此。

四、現在與未來

探討了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社群的種種,本文企圖以經濟的觀點結尾,故必須把焦點拉回正式制度成功的原因,而未來非正式社群該扮演怎樣的角色。

R. H. Coase 著名的廠商理論,認為廠商之所以存在的原因有幾項:取代價格機能、節省交易成本、減少不確定性

從減少交易成本觀點看來,North也說到這一點,正式組織之所以存在不見得是能減低交易成本,因為垂直整合了生產步驟,減少了一系列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卻也增加了一系列水平的協調步驟,交易成本相較之下不見得有減少!本文尚無法得知Dance soul舞者經紀公司的營收狀況為何,所以很難證明這點,必須從其他角度切入!

取代價格機能這一點上,顯然Dance soul舞者經紀公司達到的基本的要求,因為Dance soul網站上隨時有報價,無論是舞蹈的或廣告的,資訊公開的情況之下,成為比較基準很容易。另一方面由於舞者眾多,有本錢在競爭少(相對突顯出該公司的寡占地位)的街舞環境之下影響市場價格。最後則是Coase的觀點,正式組織內的分工並非像市場一般由價格機制訂定,而是由企業家(舞團負責人)分配(李華夏 譯,1995),在小規模的組織(Dance soul舞者經紀公司)內效果很好,簡單舉個例子,Dance soul舞者經紀公司有多種舞蹈老師,原本價格不一,但是經由正式組織的整合已經使的價格一致,不但減少供給與需求者互相猜測價格所付出的『搜尋成本』,更增加其市場競爭力!

最後則是減少不確定性觀點,延續上一點,正式組織由於資訊公開的結果,減少供需雙方的搜尋成本,也增加需求者對於正式組織的信任。另外一方面,正式制度的履行契約能力,往往能減少需求者的不確定性,這點可以從剛入門的街舞者大多會選擇Dance soul舞者經紀公司作為第一個入門基石得證!

『制度與組織差異與其間的互動』,會引領制度改變方向。制度加上經濟理論中的一般限制條件,決定了一個社會具有的機會,而組織乃是為了利用那些機會而產生的(劉瑞華 譯,1994)。然而隨著組織演進,又會改變制度。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社群就是在這樣一個環境下產生,很有趣,也很弔詭,本文寫到這裡,僅能以經濟的觀點解釋一些問題,其實還有很大的疑問仍未解決,尤其是關於『非正式組織如何影響正式組織』的探討,以及因為非正式組的反擊而產生的正式制度變化效果,只能期待另文探討。

我想,我也在變遷吧!

 

 

 

 

 

 

 

 

 

 

 

 

 

 

 

 

 

 

 

 

 

 

 

 

 

 

 

參考書目:

書籍

1.      劉瑞華 譯、Douglass North 著,1995,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時報出版社

2.      劉瑞華 譯、Douglass North 著,1994,、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時報出版社

3.      李宛蓉 譯、Francis Fukuyama著,1998,誠信,立緒出版社

4.      李華夏 譯、R. H. Coase著,1995,廠商、市場與法律,遠流出版社

5.      陳清橋 編,1997,情感的實踐,牛津大學出版社

6.      董安琪 譯、M. Olsen著,1989,團體與組織的理論<集體行動的邏輯>,遠流出版社,PP. 21-59

 

網路資料

1.      bluefish (森林*流星*)Mon Jan 1500:15:552001,(標題)Re: Hip Hop是啥....,(看板)dance,(BBS站名)貓空行館

2.      Sewai.bbs@dance.twbbs.org (BBSHIP-HOP~)Sun Feb 11 17:17:33 2001 Re: 關於popcornDS...Dance,貓空行館

3.      keigo.bbs@ms1.me.nctu.edu.tw (好不好吃..不好吃沒關西)Sun Feb 11 17:41:55 2001Re: 關於popcornDS...Dance,交大機械 BBS

4.      iampopping.bbs@ptt.csie.ntu.edu.twSun Feb 10 2001Re: 關於popcornDS...Dance,貓空行館

5.      snow.bbs@bbs.ttsh.tp.edu.tw (數學被當阿)Sat Feb 10 12:37:07 2001Re: 關於popcornDS...Dance,大同高中 (戀戀榕城)

6.      popping.bbs@ms1.me.nctu.edu.tw (小董)Sun Feb 11 18:12:38 2001,給ds Dance,交大機械 BBS

7.      popping.bbs@ms1.me.nctu.edu.tw (小董), Tue Feb 6 00:39:34 2001,關於popcornDS...Dance,交大機械 BBS

8.      popping.bbs@ms1.me.nctu.edu.tw (小董)Mon Feb 12 13:56:46 2001,順便讓大家看看笑話,Dance,交大機械 BBS

9.      rek.bbs@bbs.nsysu.edu.tw (我在掛b)Tue Feb 13 10:21:30 2001Re: 關於popcornDS...Dance,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10.  靈動力(DANCE SOUL)舞者經紀與活動創意研究公司網站,www.dancesoul.com.tw



[1] MC意指master of ceremony,但是在hiphop文化中,以轉化為rap與音樂的泛稱,既是人與音樂的名詞,同時也是唱這些音樂或詩詞的動詞

[2] 文章中的文字框為本文作者另加,意在強調與本文意指有密切關係之關鍵詞

[3]這裡並不是純然強調年紀上的差異(雖然實際上街舞者多為年輕人),而是相對於生產方式位置而言,主導者和被動者的對應宰制關係,引伸而應用在成年人和年輕人的宰制關係。

[4] M. Castells稱這種關係為弱紐結(weak tie),以和具有實體空間意義的社群區隔(夏鑄九 譯,2000)。

[5]這點可以由該公司較一般非正式之舞團收費為高、業務量更多的現象中看出。